西安汽车职业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单招信息 2022-05-19 15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 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 (陕试普招〔2022〕3 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 2022 年分类 考试招生工作,确保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 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采用综合评价招生模 式。实施高校“阳光工程” ,全面公开招生信息,严格执行 省教育厅、省考试院有关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规定,贯彻公 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 业技能”考试方式全面考核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 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国标代码:13738
在陕招生代码:8059
办学类型:全日制本科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证书种类: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创办于 1987 年,是经教育部 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自建校以来,以创办中国汽车类教育特色名校为目标,以“创一流职业大学、办世界汽车 名校”为使命,精心培育汽车交通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办学 30 余年来,先后为国家输送各类技术技能型人才 15 万 余名,毕业生**率遥遥领先。
学校设立汽车工程学院、新能源汽车学院、交通工程学 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 设计与艺术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12 个二级学院和汽车新技术研究所、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 中心、高级培训中心、驾训中心等教辅机构,18 个本科专业 及 35 个高职(专科)招生专业。
学校与世界主流品牌汽车企业和国内众多道路桥梁、城 市轨道、铁路交通等企业成为签约合作单位;与保时捷、捷 豹路虎、奥迪、沃尔沃、东风标致、雪铁龙、北京现代、上 海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 比亚迪、奇瑞、广汇汽车、 东风悦达起亚、吉利汽车、陕汽重卡等品牌汽车整机厂深度 合作,分别开设有校企合作班。在校学生所学专业与企业生 产实践紧密结合,毕业生稳定**渠道得以保障,技术技能 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 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党 政办、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招生办 公室等部门组成。招生办主要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宣传咨询、 生源组织、录取和报到注册等;教务处主要负责考试命题、 考场准备、考试组织、阅卷评分等;财务处主要负责经费保 障、核准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等;学生处主要负责开通“绿 色通道”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资助等;后勤处主要负 责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及食堂、宿舍保障服务等;保卫处主要负责测试考试和报到注册现场安保等;宣传处主要负责设计 印制宣传资料和媒体宣传;党政办主要负责招生期间的综合 协调以及对招生组织管理、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招生 纪律的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临潼校区三省楼,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 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 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批准下达为准。

招生专业一览表

专业名称
科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
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
理工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理工
新能源汽车技术
文/理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
汽车电子技术
理工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文/理
数字媒体技术
文/理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理工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理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理工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文/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文/理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文/理
云计算技术应用
理工
广告艺术设计
文/理/艺术(文/理)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文/理/艺术(文/理)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理工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理工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工
电梯工程技术
理工
工业机器人技术
理工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文/理

备注:所有专业均招收三校生

第八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 2022 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 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 “三校生”单招)报名。
第十条 院校申请
2022 年 3 月 4 日 9:00 至 3 月 10 日 17:00,登陆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https://www.sneac.edu.cn/pzweb/flzs/flzs.jsp),根据本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已在网上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可于 申请次 日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 18 ∶00,登录西安汽车职业大 学 招 生 网 综 合 评 价 考 试 招 生 报 名 系 统 (http://xvuazs.zrzsjy.com/Pro_BM/User/Login.aspx), 进行网上选报专业并打印准考证。
第十二条 考试形式
2022 年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测试满分为 600 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 300 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300 分,测试时 间均为 60 分钟。
(一)文化素质测试
普通高中学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三校生”及 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2022 年 3 月 12 日-13 日、3 月 19 日-20 日到我校临潼校区进行文化素质测。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已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类职 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并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13 日、3 月 19 日-20 日到我校临潼校区进行现场测试。
(1)普高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形式, 满分 300 分。
(2) “三校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测试,其中专业能 力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技术技能测试采取实操形式,满分 300 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 100 分,技术技能测试 200 分。
第十三条 我校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 9:00 前,将参加我 校考试的考生成绩库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 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第十四条 2022 年 3 月 23 日 17 ∶00 前,我校将首次预 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 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将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 公示。
第十五条 首次预录取新生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 17 ∶00 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临潼校区及我校 驻各地招生办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2022 年 4 月 6 日 9:00 至 10 日 17:00, 已在我校参加考试且未到任何高职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考 生可参加我校递补预录取。
第十七条 递补预录取的考生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 17 ∶ 00 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临潼校区及我 校驻各地招生办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 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综合评价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评分办法
1、普通高中学生评分办法
综合评价总成绩 600 分,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300 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300 分组成。
按照 A=50 分,B=45 分,C=40 分,D=35 分规则,6 科高 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通用技术)折算总成绩为考生文 化素质测试成绩。
综合评价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评价总成绩=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 到低依次录取。
2、 “三校生”及其他考生(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 合素质测试成绩的考生)评分办法
综合评价总成绩 600 分,包含文化素质测试 300 分、职 业技能测试 300 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 100 分、技术技能 200 分。
综合评价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评价总成绩=文化 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 次录取。

3、对于总分相同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以《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 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 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 抄送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积极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 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多种方 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 道” ,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所有奖、助学金每 学年评定一次,受益面广。
第二十二条 凡符合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考生,入学后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可获得相 关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年;
国家助学金:2800 元/年(一般贫困)、3800 元/年(特困);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 1500 元/年;二等奖 1000 元/年; 三等奖 500 元/年。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均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
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 12000 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王一路 2 号
学校网址:https://www.xvua.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vua.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62520000 400-029-1987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 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 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 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有关招 生政策规定为准, 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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