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医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赣南医学院 2022-07-07 223

一、学校全称:赣南医学院

二、学校代码:10413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五、招生服务

赣南医学院招生工作网(http://zs.gmu.cn)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赣医招生”是学校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通过招生工作网和“赣医招生”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六、招生计划

1.学校在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有关文件精神,综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近年来各地高考生源情况和毕业生**情况等因素,在保持各省(市、区,以下简称省)招生计划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编制各省招生计划。

2.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3.学校2022年不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七、招生科类及条件

1.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文理类考生。

2.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鉴于**市场需求情况,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3.对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4.学校录取专业不限制考生高考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5.各专业招生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八、文理类录取规则

1.对符合录取条件且同一轮进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录取名额已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位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2.补报志愿录取办法,按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执行。

3. 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九、订单定向录取

1.报考订单定向医学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高考。

2.订单定向医学生面向江西省招生(只招收农村生源考生,以江西省考试院当年发布信息为准)。

3.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次,录取办法按照江西省定向生录取规定执行。

4.考生已被录取后不予退档。

5.如定向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6.考生在被录取后、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和定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签署定向**协议。

十、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收费标准

学校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学费:本科专业的制药工程、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专业4530元/人•学年,公共事业管理、法学、应用心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4270元/人•学年,医学类及其他专业4790元/人•学年。

2.住宿费:1000元/人•学年。

3.招收的订单定向医学生享受所签定协议书规定的有关学杂费免费政策。

4.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上级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二、扶困助学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学校建立校内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广大校友和社会团体在学校建立了韩济生院士教育教学奖、江洲“长江学子”奖学金、“金阳光读书奖”、“求是”奖学金、“智勇”奖学金、“人福”奖助学金、“迈瑞”奖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

十三、毕业颁证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赣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1.招生部门:赣南医学院招生与**管理处

2.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和谐大道1号  邮政编码:341000

3.联系电话:07978269722

4.电子邮箱:82697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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