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2-08-04 311

根据《四川省2022年高职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备注

01

530701

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类

3700元/年

涉藏州县

02

530701

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类

3700元/年

大小凉山彝区县

03

590401

现代文秘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3700元/年

涉藏州县

04

590401

现代文秘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3700元/年

大小凉山彝区县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考生只可填报我院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职专业大类对口。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2年4月6日8:00至8日17:00期间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mypt.edu.cn/,点击“9+3”单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2年4月1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2.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上“9+3”单招报名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130元/生,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9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完成缴费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在网上打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9+3”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测试”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要点对考生进行面试。

编号

学院(系)

招生专业

技能测试要点

1

财经商贸学院

电子商务

主要考核学生思维辨别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及专业基本知识等

2

旅游与管理学院

现代文秘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22年4月26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绵阳市新一环路北段6号)(具体地点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9+3”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考生应严格遵守学院的疫情防控要求。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面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同分且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分数相同,则按德育、语文、数学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8日至5月1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成绩查询:4月28日考生在学校招生处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需本人于4月29日12:00前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学校监察审计处(第二教学楼15楼11号,电话:0816-2571927)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受理。

4.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则应在公示期间本人持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处(行政楼207)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将不再补录。

5.“9+3”高职单招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2022年8月与统招考生一同寄发。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院(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院(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29日前

发布招生章程

4月6日8:00至8日17:00

考生在学校网站进行报名,

4月18日

考生资格审查及公布审查合格名单

4月18日8:00至19日17:00

缴费确认,考试前两天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4月26日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9:00—11:30

技能测试:13:00—18:00

4月28日

考生在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需本人于4月29日12:00前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学校监察审计处(第二教学楼15楼11号,电话:0816-2571927)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受理。

4月29日前

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

5月8日-5月14日

公示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在5月14日16:00前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学校招生处(行政楼207)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公示期结束后

学校向考试院报送公示无异议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9+3”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3.学校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4.对在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5.新生报到和复查。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超过报到时间15天)未报到且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疫情防控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未经许可,不得提前进入学校;到校前若有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2.所有考生应及时关注居住地、行程经过地以及学校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相关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到校赴考准备。考生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流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自觉减少社会交往。做到“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等防护措施,确保居家安全。要提高自身免疫能力,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考试前应不少于连续14天须做好体温自我监测,密切关注自身身体情况。

3.所有考生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绵阳市内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绵阳市外省内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始发地48小时及落地后绵阳市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双绿码,扫描场所码间隔1米有序入校。

4.考生须自备足量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因疫情防控要求,除考生本人以外,其余陪同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5.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以考试当时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始发地、途径地及考点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随时关注学校网站通知。

九、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3.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学生在读期间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

4.本章程由我院负责解释。

十、学院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处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新一环路北段6号      邮政编码:621000

咨询电话:0816-2202104   监督电话:0816-2202257

QQ咨询群:1013105321

学校网址:http://www.myp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my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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