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2022-08-05 1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 号)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名称: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属性: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642 四川招生代码:5787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七条 学校地址:德阳什邡市北京大道京什西路196号
第八条 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学院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学院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经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或学院公示后,在不影响高考公平的情况下可调整各省(市、区)、各类别和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予以认可。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总分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数、外、文/理综合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
第十七条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我院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四章 收费标准、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当兵入伍和退役士兵免学费等多项助学措施。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考生在录取期间需保持高考报名系统内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逾期15天以上未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838-8110268 8110269
招办QQ:2392395787 800178785
学校网址:http://www.dcurt.cn/
地址:四川省德阳什邡市北京大道京什西路南段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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