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招生政策 2023-03-07 289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要求,按照四川省普通高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确保今年高职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5658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大学城学府大道996号

    (四)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组织保障

    (一)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三)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高职单招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项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在招生处设立高职单招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高职单招工作日常事务。

    2.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录取、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的联系等工作。

    3.考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命题、考试安排、准考证编制、考生考试、阅卷、试卷保密保管等工作。

    4.后勤保障工作小组:负责防疫工作安排、考生安全、考场安全、试卷保密保管等工作。

    5.监察工作小组:学校纪委全过程参与和监督高职单招工作,确保高职单招工作“阳光”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学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详见我院2023年报考指南招生选拔条件。

    (三)进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如不符合条件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帐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xnhkxy.edu.cn)确定报考信息及专业(考生可选填一个报考专业,并确认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并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以网上缴费为准。

    考生通过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30元/人(收费标准按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文执行)。2023年3月22日至单招考试当日,考生需登录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xnhkxy.edu.cn),打印准考证。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

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成功的考生信息上传至学院官网,考生状态为“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高职单招考试。考生可于3月14日下午14:00登录学院官网查询是否审核通过。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届时考生需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准考证》按时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凡在高职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3:30-18: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成都市金堂大学城学府大道996号)

    (三)考试内容

    我院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含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高类专业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中职类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总分500分。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我院自行组织考试及阅卷评分。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1)普高类考生:综合面试(200分),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身体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考试大纲及内容将于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2)中职类考生:技能综合测试(200分),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核心技能,技能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考试大纲及内容将于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划线

    我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3.填报专业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

    4.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5.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4月1日—4月5日在我院网站公示,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请于公示期内由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至我院招生处111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我院将取消该生当年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因放弃录取产生空缺的招生名额,从候补名单中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递补。

    6.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我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

    7.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按规定转为普通高考专科招生计划。

    8.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4月6日12:00前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9.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寸)2张、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免试相关材料提交地点:学院招生处111办公室。

    八、时间安排

    (一)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二)评定成绩

    1.考务组负责各科评卷、统分工作,按照招生录取组提供的考生成绩数据库格式分类汇总成绩。

    2.考务组汇总核查考生成绩,交招生录取组。

    (三)考生查询成绩

    考生查询成绩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在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xnhkxy.edu.cn)公布考生成绩,考生输入本人考生号及密码查询单招考试成绩。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四)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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