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招生简章[四川]

单招信息 2021-02-23 339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1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组织保障

(一)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四川省招考委、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二)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四川省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我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在报名、考试和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2021年四川省高职单招。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21年3月4日8:00—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填报1所报考院校并提交确定。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或修改志愿。

2.学校确认和网上缴费。选择报考我校的考生于2021年3月17日8:00—20日18:00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swu.cn)进入“单招系统”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同时在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130元/人(如考生放弃考试,不予退还报名费)。考生可在填报时间内修改专业志愿,逾期不再补报、缴费和修改志愿。

3.资格审核。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我校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4.网上打印准考证。已填报专业志愿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1年3月24日10:00起登录我校“单招系统”网上打印准考证(可多次打印)。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招生科类、招生计划、学费标准详见我校招生网(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注: 老年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我校与德国柏林易北大学(IB-Hochschule Berlin)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备案编号PDE50DE3A20191075N),引进德方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包括教学模式、教学师资、教学大纲、课程教材、课程考核标准等),采取“3+0”培养模式(在我校三年全日制学习),培养社会紧缺的国际化、复合型的老年护理高级人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我校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德国柏林易北大学的学习证明,面向国内外高端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继续升学深造,参加重庆市专升本考试或申请德国柏林易北大学健康管理专业本科、硕士连读。该专业在四川单独招生计划6名(其中普高类4名,中职类2名),学费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价局核准备案的中外合作收费标准人民币15000元/年。坚持考生自愿原则。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本次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两个部分,满分500分。文化考试试卷由四川省统一命制,我校负责组织考试与评卷,综合测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1.文化考试(笔试):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两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综合测试(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主要考察学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总分2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9:00—18:00。

2.考试地点: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志翔路3号)。

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所有参考考生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按普高生、中职生两类,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普高生、中职生两类,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测试、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成绩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单招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

2.预录取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单招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在我校招生网公示5天。

3.上报预录取结果。拟录取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自愿放弃录取,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视为确认录取。我校将预录取结果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4.发放录取通知书。2021年8月,我校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学习、生活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三)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标准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建议报考护理、婚庆服务与管理、空中乘务、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魏老师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swu.cn

招生网址:http://zs.cswu.cn

电子邮件:cswuzs@163.com

学校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邮政编码:4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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