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信息 2021-04-02 301
8月12日,记者从四川省录取场获悉,随着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不断推进,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会收到《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那么,本专科生教育阶段的学生能享受哪些资助政策呢?
据省录取场负责人介绍,在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混合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具体资助政策包括入学前、入学时及入学后三方面,为学生提供全方面的资助服务。
入学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大学生每年7~9月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以贷到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毕业3年后开始还本。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省内特困全日制大学新生可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就读高中学校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开学后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入学时
“绿色通道”
新录取的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就读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分别予以“缓、减、免”的资助。
入学后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预科生每年秋季学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用于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全国平均资助比例为20%,我省平均资助比例在28%左右。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全日制在校生3%的比例评定,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人数为5万名,每人每年8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注: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校园地助学贷款
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大学生,可在就读高校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贷款用途、贷款标准、贷款年限和贴息政策等,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致。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
为助力脱贫攻坚,我省设立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项目,对2016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入学的四川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直到毕业。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9月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申请。
应征入伍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直招士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可获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自主**的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取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另外,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一些市(州)、县(市、区)设立了对大学生的奖助项目,具体政策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记者 胡佳妮)
据省录取场负责人介绍,在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混合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具体资助政策包括入学前、入学时及入学后三方面,为学生提供全方面的资助服务。
入学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大学生每年7~9月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以贷到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毕业3年后开始还本。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省内特困全日制大学新生可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就读高中学校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开学后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入学时
“绿色通道”
新录取的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就读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分别予以“缓、减、免”的资助。
入学后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预科生每年秋季学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用于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全国平均资助比例为20%,我省平均资助比例在28%左右。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全日制在校生3%的比例评定,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人数为5万名,每人每年8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注: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校园地助学贷款
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大学生,可在就读高校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贷款用途、贷款标准、贷款年限和贴息政策等,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致。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
为助力脱贫攻坚,我省设立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项目,对2016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入学的四川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直到毕业。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9月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申请。
应征入伍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直招士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可获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自主**的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取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另外,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一些市(州)、县(市、区)设立了对大学生的奖助项目,具体政策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记者 胡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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