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高考信息 2021-06-01 207

2016年四川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前述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所列第1至4条以及第5条中(3)至(7)所列条件的考生,其文考成绩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幅度给予照顾。

  2.下列考生,文考成绩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

  ②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③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其它院校录取时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的各环节工作,按省招考委《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6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查看: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推荐阅读 2021年四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办法 2018四川普高招生考试各种政策照顾及残疾考生申请审查办法 四川:高考享受录取照顾的考生2018年该如何申报 2021年四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申报与公示办法 2018四川普高招生考试录取照顾及特殊类型考生申报与公示办法 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申报与公示办法

点击访问更多木玛升学网的 高考信息资讯

上一条: 2016年四川虚假大学名单 下一条: 四川两所211高校率先公布2016年招生计划

网友评论 共0条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