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办法》的通知

招生政策 2021-04-20 522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6日

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

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办法

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对口招收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的招生计划纳入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计划。

二、报名及建档

(一)报考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均可报考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

报考医药卫生三类的考生须是就读中职学校前户籍在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且为阿坝、甘孜、凉山三所卫校农村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考生于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到当地招考办指定报名点按照今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要求和办法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介绍信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介绍信等证件到户口所在的当地招考办指定报名点报名。

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的要求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后,登录本专业类组考院校网站进行技能考试报名,并按组考院校规定办法进行信息确认和缴费。

(三)建档

考生档案组建工作由各县(市、区)招考办负责。考生档案材料除普通高考考生必须具备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卡》、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外,应届考生还须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籍表》《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学年评语表》以及奖惩情况等材料。

三、政考与体检

政考与体检工作按普通高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与评卷

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实行全省统考。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务管理的具体工作和要求按《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考试阶段)》执行。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文化考试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或技能考试)两部分,总分为750分。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语文、数学科满分均为150分,英语科(无听力考试内容)满分为100分;所有专业类别考生都须参加这三科文化考试科目考试。

专业综合科目(或技能考试),包含相应专业的专业基础和专业应用方面的内容,满分为350分。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医药卫生一类和医药卫生三类等5个专业类考生须参加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加工制造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轻纺食品类和材料类等8个专业类考生须参加由组考院校组织的全省职业技能统一考试。文化艺术类考生参加由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

(二)考试内容

各考试科目及范围均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统一考试考试大纲(2014年版)〉和相关说明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14号)、《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有关专业类别职业技能考试大纲》(川招考委〔2015〕78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有关专业类别职业技能考试大纲〉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7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

           日期

科目

时间

6月7日

6月8日

9:00—11:30

语文

专业综合

15:00—17:00

数学

英语

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加工制造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轻纺食品类和材料类技能考试安排在2018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组考院校公布的为准)。

(四)文化考试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笔试全部实行网上评卷。评卷结束,考试成绩经核实无误后,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所在学校和单位不得公布。

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组考院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计入总分,由招生考试机构随文化考试成绩通知考生。

五、填报志愿

()填报时间

考生可同时填报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志愿,均在高考成绩通知后、6月28日12:00前完成填报;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自愿放弃。

()专业类别

报考专业分类代码:01农林牧渔类、02土木水利类、03财经商贸类、04信息技术一类、05信息技术二类、06加工制造类、07公共管理与服务类、08文化艺术类、09旅游服务一类、10旅游服务二类、11轻纺食品类、12医药卫生一类、14医药卫生三类、16材料类各专业。考生只能按所学专业类选报其中一个专业,不得跨类兼报。

()志愿设置

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均设置六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及专业调配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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