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2021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南发布!附奓山街道实施方案

升学指南 2021-05-26 466

来啦~来啦~千呼万唤始出来

  蔡甸区的幼升小指南终于来啦

  前段时间各区的

  幼升小登记报名陆续出炉

  不少宝粉在问蔡甸区的怎么还没动静

  

  这不,可可为大家整理了

  蔡甸2021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指南

  希望能帮到大家

  蔡甸区新生入学招生政策

  入学条件及方式

  1. 凡年满6周岁(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各街(乡)教育总支甄别认定后处理。

  2.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所在街(乡)教育总支提出申请,由街(乡)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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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街(乡)的要求登记,由街(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4.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政策。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街(乡)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5.尽可能安排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确实没有生活、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各街(乡)教育总支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6.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7.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8.按照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家长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两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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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流程

  1.调查摸底。

  2.划定服务范围。各街(乡)教育总支根据摸底情况,合理安排各校招生计划,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为每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5月31日前在学校、社区门口等区域公示辖区内各学校服务范围及招生公告。

  3. 小学新生登记审核各街(乡)教育总支牵头,组织好辖区内小学新生招生工作,蔡甸街城关采取网上登记、线下审核的方式,其他街(乡)采取设点登记、现场审核的招生方式,于6月14日前完成小学新生登记审核工作。

  

  4.小学新生录取6月15日—16日各街(乡)教育总支将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领取《通知书》,并于6月25日前在各学校门口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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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跨区分配因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7日-21日,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由跨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发放《通知书》。

  6.初中新生分配继续坚持初中整校对口分配,6月22日—23日各街(乡)教育总支将辖区内初中新生分配情况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领取《通知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回原籍就读的初中新生,于6月21日之前,携带户口本、房产证(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居住证及**证明)及学籍信息表,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资料并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3日,各街(乡)教育总支、各学校完成《通知书》发放工作。

  8.新生补录。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日—31日到各街(乡)教育总支补办手续,由街(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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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1.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民办学校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3.民办学校不得采用考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者与教育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4.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7-9日,全部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民办学校均不得设置其它报名资格条件限制。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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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已自愿网上报名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初中部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按照“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登记注册入学、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招生”的原则招收其他已网上报名该校的学生。

  6.电脑派位按全市统一方案进行,使用全市统一软件,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不得由学校组织。民办学校应于7月25日前完成新生录取工作。

  工作日程安排

  

  蔡甸区幼升小新生入学咨询

  

  区教育局、各街(乡)已设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咨询电话,各位家长可按新生入学的所属辖区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

  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2021年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基本原则

  根据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本地人口分布及学校布局情况,采取“区域划片、相对就近、均衡录取、免试入学”的原则,保证符合条件(即非本市户籍的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我市的居住证和**证明)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学。

  1、小学新生

  凡年满六周岁儿童(含三类残童),各小学按规定的服务范围,就近、划片、对口、免试入学,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新生入学必须持“二证”(即户口簿、住房证)到所在学校报名。

  2、初中新生

  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对口分配入学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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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服务范围

  (1)小学布点及招收新生范围

  

  (2)初中布点及招收新生范围

  

  说明:

  1.如大东村与大东社区是有区别的。大东村是指有户口的老居民;大东社区是包括部分外来人口,范围大些。

  2.招生的第一类是户口和住房一致。第二是有户口,无住房,以户口为主。第三类无户口,有住房(指法定监护人有房产证). 第四类,有居住证(指监护人)。

  3工商执照的个体户、.外来务工和租住户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4.6周岁是以8月31日为统计时限。

  新生入学实施办法

  1、各校必须依据《义务教育法》和省、市、区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招生。

  2、严格按街教育总支划定的服务范围进行招收新生入学,不得跨规定范围外招生

  3、小学招收6周岁儿童入学(指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分配进入初中就读,并依据登记名册发放“入学通知书”,确保少年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4、招收新生必须严格按照服务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及“零册”上的适龄儿童逐一登记造册,户口不在本街的原则上应通知其回原户籍所在地登记。

  5、对适龄的随迁子女,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持居住证和**证明向所在教育总支提出申请,并填写随迁子女入学就读申请表,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后统筹安排其子女入学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6、中小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招收可以接收普通教育的盲、聋、哑弱智少年儿童入学,学校不得将“三残生”拒之门外,他们同样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 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3日前,各街乡教育总支要完成《通知书》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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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新生入学,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名目的考试、测查。不得违规乱收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办重点班、快慢班。

  9、凡因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家长向教育总支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于5月17——21日前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区教育局将于6月24日办理跨区学生有关档案交换手续。

  10、初中新生分配。继续坚持初中对口升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回原籍就读的初中新生,需于6月21日之前,携带户口本、房产证(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居住证及**证明)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资料并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1、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特殊情况由街、乡教育总支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12、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享受一次性入学优待,目前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在升入小学或升入初中就读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入学。

  13、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居住地街、乡教育总支提出申请,由居住地街、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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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要求到指定地点登记,由街、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15、因疾病、伤残需缓学或因丧能需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户籍所在地街政府或街、乡教育总支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

  操作程序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14日前完成.

  2、登记方法:

  (1)小学入学登记共设五个登记点,奓山中心小学(负责人曾艳)、常福中心小学(负责人程方俭)、龙王小学(负责人杨靖涛)、星光小学(负责人周克干)、枫树路学校(负责人魏峰),在校园内各设一个登记点,其他学校按通知单对口入学。登记造册采取错时错峰、分村分片、社区设点服务等现场审核登记的方式进行。

  (2)各学校登记点只登记该校服务范围内三类学生。第一类:双证齐全(住房、户口均在该校范围内)。第二类:学生本人户口是服务范围内的常居户口,但无住房的或住房在服务范围内的学生(指学生法定监户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第三类:因本地区小城镇开发,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户口、房产证等。注本条不适合开发区学生)。

  (3)教育总支登记以下两类学生,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第一类: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和**证明的。第二类:随迁子女其父母在奓山地区有工商营业执照,但又无住房的。这类学生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26—30日。蔡甸经济开发区这两类学主由枫树路学校登记,经教育总支审核后,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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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蔡甸区教育局等(内容来自网络,武汉本地宝收集整理,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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