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07-22 241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二)学校代码:13910(国标) 1125(北京)
(三)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向西一公里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专科)
(五)办学特点:学校以学生高质量**作为办学导向,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同央企、市属大中型国企开办多个“订单班”,实现了充分**,培养了一大批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和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第三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第五条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考生要求:
要求无色盲或色弱,身体健康,体态匀称。
(二)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考生要求:
只招男生;要求无色盲或色弱,身体健康,体态匀称。
(三)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 部位无明显疤痕、形象好气质佳;
2.男生身高170cm~188cm,女生身高160cm~175cm;
3.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第六条 遵照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录取。
第七条 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往届生参考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第八条 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九条 考生的体检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应专业所需要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一)声讯台及教育部指定的网站查询。
(二)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向考生发送录取通知。
第十一条 报到: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且未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 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
第十四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设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第十五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9707874、80110996
学校网址:http://www.jtx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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