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 2021-08-11 239
一、校 名: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
二、校 址:主校区: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落雁岛校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1号;红安校区: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觅儿镇金山大道18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高等职业学院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商务日语”专业以日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应用法语”专业以法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应用韩语”专业以韩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应用西班牙语”以西班牙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应用德语”以德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其它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限招女生,身高163cm-172cm,形象气质佳。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3cm,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 部位无明显疤痕。
六、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为计划数的100%。
3、学院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实施录取。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它志愿专业。学院不设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
4、在确定普通专业考生录取专业时,原则上按照总分排序,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参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对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排队时,按原始分计算。
5、执行各省招办的优录政策。
七、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必须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我院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2、学生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体检复查费、公寓卧具费、实习劳保用品费、军训服装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国家规定和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缴纳。
八、毕业文凭: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九、招生咨询与学院地址:
主校区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
落雁岛校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1号;
红安校区::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觅儿镇金山大道18号。(2021级护理专业新生,大一在红安校区安排教学和住宿,大二均转回武汉就读)
邮政编码:430000
联系电话:027-86490678 86490328
咨 询 QQ: 800185308
网 址:www.wif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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