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 2021-09-10 134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徐州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被江苏省民政厅依法认定为慈善组织,并换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可以在税收优惠、品牌塑造和筹资渠道拓展等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徐州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自2016年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民政厅等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在理事会的带领下,广泛筹集办学资金、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在学校和社会之间形成了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好互动局面。基金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渐成长为一个组织完备、体系健全、运作流畅、管理严格、公开透明的3A级社会组织。
慈善组织的认定,是江苏省民政厅及社会各界对徐州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工作的肯定和鼓励。基金会将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加强内部建设,加大与海内外各界的联系与合作,合法合规地开展公益项目,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和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