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021-09-16 265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11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12 号)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21年继续面向江苏省招收“专转本”学生。现将相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院校代码:1813,计划批次:普通批次
注: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资格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能正常毕业。
三、招生录取
1.统招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
2.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符合条件并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结合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对专科所学专业、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四、学生培养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我院相关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按专业单独编班,学制为两年。
2.我院将录取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并在考生入学后办理学籍电子注册变更手续。
五、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六、学籍管理与**
1.专转本学生,由学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办理转出手续,并提供转入学生档案等相关材料;我院负责办理接收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对于考生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此外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异常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院同专业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政策。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匡时路6号
咨询电话:0523-80639099
学校网址:http://www.hlxy.edu.cn
微信号:hlxyz
招生办微博:http://e.weibo.com/njucmhlc
八、监督机制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23—8063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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