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单招信息 2022-03-22 38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平安北路8号

学校情况简介:学校设有6个系2个教学部(院)、26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为国控专业。护理、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国家财政部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药学专业是中央财政以奖代补重点建设专业,中医专业获批贵州省开放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临床系获批省级校企共建基地。获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立项3个。获省级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项目20项(含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兴黔富民行动计划项目4项(含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有省级骨干专业4个,有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开放实训基地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和标准化教研室50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政策和文件执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高中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需达到数学为B等及以上等第,报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需达到化学为B等及以上等第,报考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需达到物理为B等及以上等第。

(四)中职生毕业生报考护理(含方向)、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助产专业必须为中职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报考其余专业不限中职毕业专业。

(五)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填报时间:2022 年3 月14 日09∶00 至3 月20 日17∶00。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提供:

1.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

2.农民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务工证明(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持下岗失业证明材料。

4.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务工证明(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我校提出报名需求。

5.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持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请报名的考生时刻关注我校官网公布的考试时间通知,无论何种原因,错过考试,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内容

1.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综合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出题、统一阅卷、各市州招办组织文化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为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根据文化综合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00:150确定进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2.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1门总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00:200确定进入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校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管理。

(一)专业录取办法

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填报情况,对所有考生均遵循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的原则(即“专业清”)进行拟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予退档。若总分相同,出现并列,则依据文化素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绩或文化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成绩计算

1.中职毕业生:总成绩为文化综合成绩(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技术技能测试成绩*60%)*50%。

2.高中毕业生:总成绩为学业水平成绩(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成绩)*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百分制成绩)*50%。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成绩按满分 100 分计算。

(三)免试录取条件

1.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免试录取,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我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第十一条  经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允许退档,且不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严格按照《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放给符合评审标准的学生。

第十四条  我校设有奖、助、勤、免、贷资助项目,贫困学生可按照《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里的规定申请助学金。另外,我校还配套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前已充分尊重学生专业志愿,故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我校招收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的规定,我校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凡经录取的医学类专业考生在新生入学体检发现色盲色弱的,将取消其录取的医学类专业资格,并按照《意见》规定调剂至管理类专业。

第十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 本章程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二十 传真:0851-28776222    

网址:https://www.zunyiyizhuan.cn   

邮编:563006        

详细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平安北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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