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0-07-08 411

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学院代码:196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和《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通知(苏教职201918号)文件精神,旨在“提升学生技能、提高学历层次,实现高层次、高质量**”,现特制定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独立颁发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已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广受学生、家长、社会认可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被江苏省教育厅评为“文明宿舍单位”、被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授予“江苏省平安校园”;通过省教育厅公共体育课程考核; 通过江苏省军事理论考核评估;通过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通过省委教育工委党建工作优秀等级考核; 连续被评为省、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连续六年荣获国家级开发区“区校合作优秀奖”。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中专、技校、职高等)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四年)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待业人员等。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含成教、自考等)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应届在校生;

3、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教育考试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者。

三、招生专业

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专业是充分发挥我院的区位优势,为地方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同时主要依据我院全日制统招招生专业人数继续教育学院近几年招生专业的录取报到人数以及合作企业人才需求情况遴选的。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备注

1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120人

 

2

603801

电子商务

120人

 

3

603602

商务管理

120人

 

4

603903

物流管理

120人

 

5

600112

药品经营与管理

120人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9年10月8日—20日(8:00-20:00)通过江苏省教育厅官网(网址:http://szbm.njcit.cn),使用本人手机号码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选择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

五、现场确认

1、2019年10月26-27日,考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等至我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2、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在报名后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考核办法

1、时间:2019年10月26日-27日

2、地点: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04室。

3、科目及形式:考生免予文化考试,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和现场测试。

七、录取规则

1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依照“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实施

2、对拟录取的考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2019年11月4日—8日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和收费按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

3、体检合格后将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11月20日在学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学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人才培养

1、采用弹性学制,学制3,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5年。
2、学习形式:采取灵活多元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全日制、半工半读相结合)。生源集中的地区或单位学校可以采取送教上门的办法。对已经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可免修部分课程。
3、入学时间:201912月初(具体时间待定)

九、学籍管理

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生应当按照学院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十、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奖助政策

1、校企奖助学金:奖学金3000-8000元/生、助学金7200元/生。

2国家奖学金5000-8000//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000—4000/.年。
  4、退役军人可以按《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申请学费资助。
  5、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学费依据相关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支出。
  6、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学费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落实涉农政策。涉农专业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4号)要求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免费咨询电话:400 828 1969           

招办直线: 0512-57650530

咨询Q Q:1191134134   1131134499     

电子邮箱:200901632@qq.com

学院地址: 江苏省苏州昆山市巴城湖滨北路288号       

邮编:215311

学院网址:http://www.szetop.com

、本章程由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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