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2-06-07 157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和 2021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以及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 号)和《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 号)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统筹做好考试招生、教育教学、**服务及政策保障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公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为符合我省 2021 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 、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在岗群体。〕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我校所有高职扩招专业均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招生。
五、考试实施
(一)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审查时间:2021年11月26日14:00-17:00
审查地点: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所需材料: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役证复印件,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提交免试申请表、免试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
考试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内。
具体时间、地点以考生领取的准考证安排为准。
(三)考试方式及要求
所有考生采取职业适应性面试的形式,总分350分,面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社会热点、校园生活、职业倾向四个方面,职业适应性面试考试大纲详见我校官网。
(四)成绩查询
考生于2021年12月6日起登陆学校网站查询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规则
(一)所有考生均按报考专业志愿,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由学校调剂录取到未满足招生计划的专业。如出现同分情况,按综合素质面试考题中职业倾向板块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二)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间不平衡,在保证不突破学校总计划的基础上,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是否进行计划调剂。
(三)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其中,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可免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就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内。
八、学习方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结合扩招群体实际情况,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开展教学,推行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的教学模式,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各专业教学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九、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见招生专业及计划表,代收书本费800元/年(毕业时按实际发放教材费用核算,多退少补)。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录取新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此次学校高职扩招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一)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前,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11月9日12:00前,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完成考生资格审核。
(三)11月10日至13日17:00前,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 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四)11月17日至19日12:00前,考生登录我校的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五)11月26日14:00-17:00,考生到我校招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
(六)11月27日上午,根据准考证具体安排到校参考。
(七)12月6日起,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及拟录取情况。
(八)12月10日12:00前,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
试院办理录取手续,随即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考生需在考前14天起,即从11月12日开始,自行主动进行体温测量,做好每日健康监测;申领有效健康码,并确保在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处于“绿色”状态;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健康码非绿色的考生,集中或居家隔离期未满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或出现体温≥37.3"C的考生,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方可入校参加考试。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己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提前告知我校,经卫健部门专业评估,我校根据卫健部门专业评估意见,综合研判其是否可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三)招生咨询电话:
028—38282113、38235459、38282112、38025825、38221260
(四)咨询QQ群:1057555433(眉职院扩招群)
(五)纪检监督电话:028--38025980
(六)学校网址:http://www.msvt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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