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2-06-17 39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32 号)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 Zhejiang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llege ”。校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第三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为13853,浙江省招生代码为0111。
第四条 学校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学校简介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海天佛国、渔都港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是一所以航运类专业为龙头,海洋装备制造、港贸物流、石油化工等专业(群)为主体,海洋电子信息技术、现代海洋服务等专业(群)协调发展,海洋特色鲜明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占地约600亩,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现有临城本部和岱山两个校区,全日制高职学生6200余名,成人教育学生1700余名。
学校紧紧抓住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机遇,积极对接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绿色石化基地等国家战略和重大项目。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大力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经教育部批准,与乌克兰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共同实施船舶工程技术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海教育,建有浙江-巴新国际海事学院、浙江-乌克兰国际海事学院。
学校是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现开设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船舶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关务与外贸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等25个高职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1个、浙江省优势特色专业6个。学校拥有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交通部行指委创新行动项目2个,4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17个实训基地得到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建设,绿色石化产教融合实训实习基地等5个项目列为浙江省产教融合项目。
学校坚持“德行四海”校训,大力弘扬“勤实”校风,始终坚持以生为本,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连续三届获浙江省航海院校海员技能大比武团体冠军,连续三届获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三等奖;获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特等奖和一等奖;四次获得全国高职院校市场营销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获全国大学生“学创杯”创业大赛一等奖;获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21年学校设置高职扩招招生专业2个,总计划90人,具体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 |
计划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航海技术 |
45 |
三年 |
6000 |
临城主校区 |
轮机工程技术 |
45 |
三年 |
6000 |
临城主校区 |
第五章 报考对象与条件
第九条 报考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 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 岗工人、高素质农民等人群和基层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人员均可报考。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2021 年在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学习的 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第十条 相关专业具体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在参加海船船员相关证书考试时,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具体如下:身高应不低于155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0.8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1.0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第六章 报名与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2日。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时,一并填报志愿信息。
第七章 现场确认
第十四条 已完成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的考生,到学校办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复核确认、资格审查、摄像等手续。
第十五条 确认时间:2021年10月23日8:30-11:30
第十六条 确认地点: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有关报名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中段教育毕业证或同等学力等相关材料,退役军人及有专业技能证书考生须携带退伍证及专业技能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指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第十八条 测试费全免。
第十九条 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测试,考生所交材料概不退还。
第八章 现场测试
第二十条 测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13:00-17:00
第二十一条 测试地点: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第二十二条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于第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我校承认第一志愿测试院校的成绩。
第二十三条 具体测试办法如下:
专业 |
科目 |
形式 |
分值 |
测试内容 |
航海技术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面试 |
100分 |
专业认知(45分)、退伍证/专业技能证书(20分)、语言表达(20分)、仪态仪表(15分) |
轮机工程技术 |
第九章 录取及复检
第二十四条 录取规则: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并以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认知、退伍证/专业技能证书、语言表达、仪态仪表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信息在考试后一周内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11月10日前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备录取名单。
第二十六条 考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身体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可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80-2095018。
第二十八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职业适应性测试及相关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 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一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与**指导办公室负责接待及解答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学校网址:http://www.zimc.cn
2.学校招生网址:http://zs.zimc.cn/
3.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
4.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指导办公室 邮编:316021
5.联系电话:(0580)2095114 2095002 2095036(兼传真)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本招生章程由2021年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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