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2-06-17 143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要求,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称为“单招”,以下同)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单招工作。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35
第九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5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办学特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以**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生产育人。围绕一个中心——以中原经济区建设需求为中心;注重二个加强——加强学院内涵、加强学校社会服务能力;完成三个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建设;实现学院的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协调发展,实现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个性协调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我校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理事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招生工作组、考试工作组、宣传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我校监察审计处负责对单招工作实施监督。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招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监督电话:18838966030。
第十五条 按照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照《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做好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立考点卫生防疫组,负责考试期间考点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同时对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培训,对考点考场的防疫消杀进行详细指导,切实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考生来校及考试过程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途中如出现发热等症状请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到达学校门口后间隔 1 米排队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消毒和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和健康码方可入校。
第四章 志愿填报时间、网址
第十六条 2022年志愿填报一律在网上进行,填报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
第十七条 填报网址:https://pzwb.haeea.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 退役士兵考生除了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之外,还须于2022年3月26日前登陆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ao.zcu.edu.cn/)填写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资格申请,申请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①个人基本信息;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入伍通知书;④中国人民 义务兵退出现役证;⑤由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开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公章),其中第②-⑤项须拍照上传。
对于提交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资格申请材料的考生,学校将不再安排文化素质考试。免文化素质考试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请考生本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退役士兵报考我校免文化素质考试,退役士兵考生文化知识测试成绩取所有文化知识测试成绩的平均成绩,总分为文化知识测试平均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单招录取退役士兵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校2022年单招计划为3720人,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 (元/生·年) |
非金属矿物材料技术 |
3 |
80 |
13800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 |
100 |
12800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120 |
12800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100 |
12800 |
工程造价 |
3 |
110 |
12800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120 |
13800 |
艺术设计 |
3 |
120 |
13800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130 |
12800 |
数字媒体技术(三维动画设计) |
3 |
100 |
12800 |
数字媒体技术(多媒体设计制作) |
3 |
100 |
12800 |
数字媒体技术(流行音乐制作) |
3 |
80 |
12800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3 |
80 |
1280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100 |
128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100 |
128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160 |
128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电竞运营) |
3 |
90 |
12800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3 |
90 |
12800 |
电子商务(新媒体营销) |
3 |
90 |
11800 |
大数据技术 |
3 |
90 |
128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120 |
12800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90 |
12800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 |
100 |
1280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120 |
12800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3 |
110 |
11800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90 |
11800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150 |
11800 |
电子商务 |
3 |
150 |
11800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100 |
11800 |
市场营销 |
3 |
120 |
11800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 |
100 |
11800 |
旅游管理 |
3 |
90 |
11800 |
应用英语 |
3 |
90 |
11800 |
空中乘务 |
3 |
100 |
11800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3 |
100 |
11800 |
音乐表演 |
3 |
130 |
13800 |
第六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二十条 考试时间、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考核科目为:文化知识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一)文化知识测试
1、测试对象:全体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
2、测试时间:4月9日上午8:00—9:40(100分钟)
3、文化知识测试采取笔试形式,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试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占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对象:高中毕业生
2、测试方式:按照第一志愿填报专业所属的专业大类进行笔试,分装配制造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信息大类、文化教育旅游大类等5个大类进行笔试,试卷满分300分。
3、测试时间:4月9日上午10:10--11:50(100分钟)
(三)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对象:报考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电竞运营)、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的全体考生;报考环境艺术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及方向、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中职考生。
2、测试方式:采取“面试+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测试满分为300分。
3、测试时间:4月9日上午10:10--11:50(100分钟)
第二十一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学生相关录取程序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根据文化知识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二十四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 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郑州市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各专业学费详看专业信息表,住宿费为1400元/生·年(无独立淋浴间、卫生间)和1500元/生·年(有独立淋浴间、卫生间)。
第二十七条 学校奖贷学金设置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3.在校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特、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5000元、2000元、1000元和5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请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邮政编码:452370
学院网址:www.zcu.edu.cn
咨询电话:0371-6850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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