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单招信息 2022-06-23 3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西秀工业园区两六路与二环路交叉口(蔡官校区)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是具有六十余年办学历史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占地1200亩,是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2021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抓好“四化”,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建有校内实践教学场所16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9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7个;教学仪器设备值1.48亿元,图书馆藏书116.86万册,教学区域免费WIFI全覆盖。

学院拥有一支由教授、工程师、技能大师、博士和硕士等组成的优秀教师团队,设有应用医药系、护理系、经济管理系、旅游系、农业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现代工程系、学前教育系八个系,在校学生14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和其他院领导班子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教务处负责我院分类考试的考务工作,招生与**指导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录取和监督工作,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志愿填报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

(三)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参加全省2022年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 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可)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2.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达到第1条要求的基础上,数学、化学、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须至少有1门达B等及以上等第。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3.临床医学专业:在达到第1条要求的基础上,数学、化学、物理学业水平成绩中须至少有2门达B等及以上等第。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4.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专业:在达到第1条要求的基础上,化学学业水平成绩必须达C等及以上等第。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二)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

1.参加全省2022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

2.2022年考生(可)获得中职、中技或职高毕业证书。

(三)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1.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

2.我省下岗失业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3.农民工须具备农业户口并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

4.企业员工须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

5.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出具证明材料。

第八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考生须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

一、第一次填报:2022 年3 月14 日09∶00 至3 月20 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二、第二次填报:2022 年 4 月 7 日 09∶00 至 4 月 13 日 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第九条 身高确认、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身高确认

填报护理、助产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带身份证、高考报名确认表到校进行身高确认,如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到校进行身高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护理、助产专业录取资格。

身高确认时间:2022年3月24日9:00--17:00

身高确认地点:安顺职院保卫大楼处(东大门左侧入口处)

二、考(测)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一)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

    1.文化综合考试

(1)时间:2022年3月6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内容与方式:文化综合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各市州招办组织考试。文化综合科目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2.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

    ①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2022年3月 26日

    ②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2022年4月 17日

    (2)测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通过网络进行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测试。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详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中职分类考试考生须知”

(二)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

(1)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2022年3月 27日

(2)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2022年4月 17日

2.测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通过网络进行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认知、职业倾向和综合素质,具体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身心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详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中分类考试考生须知”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 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依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

(二)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综合成绩=综合文化考试平均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二、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一)护理专业:女生1.55米及以上,男生1.65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二)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身高1.55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三)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三、其他录取说明:

(一)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经教育厅组织审核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我院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二)报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按照程序审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三)报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者高中(中职)阶段在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体育特长生,提供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并上交复印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加20分。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于8月份经录取系统投档录取后,制作录取通知书,经邮政专线寄送录取考生。

五、新生入学后,按省教厅学籍管理规定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入学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收费(各专业学费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贵州省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收费栏)。

第十三条 为勤奋学习、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以下奖学金:

国家层面: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院级层面:院长奖学金5000元/年/生;院级奖学金最高3000元/年/生;“创新创业”双创奖学金最高5000元/项目;专业技能奖学金最高8000元/奖次;“感动校园”特别奖1000元/人;退伍复学士兵奖学金最高3000元/年/生。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学金:从我院武装部征集入伍的学生中,非毕业班学生奖励5000元/生、毕业班学生奖励10000元/生。

第十四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以下助学金:

国家层面:国家助学金生均3300元/年。

院级层面:特困生助学金1000元/年/生。

其中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还享有以下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国家层面:免学费3500元/年/生;国家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生。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33229847

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学院网址:http://www.asotc.cn

学院地址:西秀工业园区两六路与二环路交叉口(蔡官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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