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高考信息 2022-11-07 411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

  为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确认并缴费等3个阶段。

  (一)春季高考。

  填报信息:2022年11月9日至15日(每天9:00—18:00)。报考“3+4”转段考生及“3+4”转段兼报春季高考考生的填报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

  资格审核:2022年11月16日至30日。

  确认缴费:2022年12月1日至5日(每天9:00—18:00),缴纳报名费、春季高考技能测试费用。2023年4月中下旬缴纳春季高考知识考试费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夏季高考。

  填报信息:2022年11月9日至15日(每天9:00—18:00)。

  资格审核:2022年11月16日至30日。

  确认缴费:2022年12月1日至5日(每天9:00—18:00),缴纳报名费、外语听力考试费、体育专业测试费和艺术类专业统考费,其他考试费在等级考试科目选报时一并缴纳,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春季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山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和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应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非山东省户籍的**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具有山东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及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或结业生(其中应届生须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的毕业生、结业生)。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学生转段报考条件为符合转段条件的首次和第二次参加转段的毕业生。在春季高考报名中,“3+4”转段考生需选择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报考:一是只报考“3+4”转段;二是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

  申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夏季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具有山东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或结业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明的人员。具有普通高中完整学习经历但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参加高考。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体育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两眼均不低于4.8。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报名地点

  (一)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非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以下简称县级招生)报名。

  (二)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应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级招生报名。

  (三)户籍在山东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县级招生报名。

  (四)非山东省户籍的**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学地县级招生报名。

  (五)对生源地有要求的招生类型(如走读、部分公安类院校、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等),考生须在生源地参加报名才能享受相关招生政策。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更改生源地。

  (六)参加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名事宜可向广东、福建、北京、上海等省级招生咨询。

  (七)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选择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学地县级招生报名。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填报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

  1.网上填报信息流程。

  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报名网站(https://wm.sdzk.cn)、查看提示信息、个人信息注册、上传个人照片、网上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个人信息及提交信息等步骤。

  个人信息注册时,考生需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通过所输入个人手机号获取手机短信密码后,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后上传本人照片,考生要严格按照照片采集标准和操作流程上传照片(操作流程和采集标准见附件2)。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勾选“我承诺诚信考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照报名填报信息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完成网上填报信息。修改与填报过程相同。

  2.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考生要分别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按各自的程序完成报名手续。考生需填报的个人信息项目见附件3。

  (2)正确选择报考科类(类别)和外语考试语种。

  春季高考分为30个专业类别,分别为现代农艺、烹饪、畜牧养殖、建筑、机械制造、设备维修、机电技术、自动控制、电气技术、电子技术、化工与环境、服装、车辆维修、运输、数字媒体、网络技术、软件与应用技术、医学技术、药学、护理、财税、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公共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艺术设计等,考生必须选择报考一个专业类别(各专业类别详见附件4)。

  只报考“3+4”转段考生选择“3+4转段”选项;“3+4”转段兼报春季高考考生选择“3+4转段兼报春季高考”选项,并依据所学专业选择春季高考30个专业类别中的1个。

  夏季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其中一类。考生应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选考一门外语。选考语种不受科类的限制。

  我省艺术类专业类别共分为11类,包括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摄影类、航空服务艺术类、其他类。艺术类考生应根据拟报考专业选择其中一类,其中音乐类考生须根据考试说明准确选择专业技能项目名称。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高校的艺术史论等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自主确定所属专业类别,拟报考相关专业的考生请查阅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或咨询有关高校。

  (3)单考单招类别[含保送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消防单招、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少年班考生也要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对应的类别完成网上报名。

  (4)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

  (二)资格审核。

  2023年报名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内容包括确认身份、审核报考资格等。

  1.确认身份。

  通过公安信息比对确认考生本人身份。不通过的考生,需到县级招生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身份确认。

  2.审核报考资格。

  (1)各市、县(市、区)招生根据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信息,对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或学历进行审核。

  非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应按要求上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具有我省户籍且学籍在省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应届毕业生报考,在网上信息填报时应上传学籍所在省份学籍管理行政部门出具的高级中等教育学籍证明,其中省外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考夏季高考的还需上传高中学籍所在省份省级教育相关部门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证明或在我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的成绩证明。

  (2)考生户籍信息和民族信息由各市、县级招生协调当地公安部门核验;外国侨民、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须持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市、县级招生进行现场确认。

  (3)申请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优惠政策的考生以及报考资格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按县级招生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高职单招退役军人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本人退役证。

  (三)确认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时,先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无误后,再按照规定缴纳高考报名费及考试费。

  春季高考考生缴纳考试费用包括知识考试费和技能测试费。仅报考“3+4”转段的考生,只缴纳知识考试费,无需缴纳技能测试费。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须缴纳知识考试费和技能测试费。2022年12月1日—5日(每天9:00—18:00)缴纳高考报名费、春季高考技能测试费用;2023年4月中下旬缴纳春季高考知识考试费用。

  夏季高考考试费包括外语听力、语文、数学、外语笔试考试费。参加夏季高考体育专业测试及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艺术舞蹈、体育舞蹈、健美操)、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等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同时缴纳相应的体育专业测试费及艺术类专业统考费。12月1日—5日(每天9:00—18:00)缴纳报名费、外语听力考试费、体育专业测试费和艺术类专业统考费,其他考试费在等级考试科目选报时一并缴纳。

  仅参加单考单招[含保送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消防单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而不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的考生,在12月1日—5日(每天9:00—18:00)仅缴纳报名费,无需缴纳考试费。仅参加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试,而不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的考生,在12月1日—5日(每天9:00—18:00)缴费,其中退役军人考生仅缴纳报名费,其他考生缴纳报名费和技能测试费用。考试费等其他费用须到相关招生高校缴纳。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缴上述费用,具体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人员名单为准。

  高考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999号)执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并认真核对本人缴费项目。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四)其他报名须知。

  1.少年班报名。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参加夏季高考网上填报信息、资格审核及确认缴费。网上填报信息时应按要求上传招生高校发放的准考证。少年班考生取得的高考成绩仅用于参加少年班招生录取。

  2.香港、澳门高校招生报名。报考香港、澳门招生高校的考生按照夏季高考报名程序办理。

  3.体检。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当地组织的高考体检,未在规定时间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全者其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该结果将影响考生录取。体检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另文规定。

  4.考试科目。春季高考考试科目采用“知识+技能”模式,“知识”部分考4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知识;“技能”部分考专业基本技能。仅报考“3+4”转段的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春季高考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3+4”转段兼报春季高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三科考试外,还要参加所选报春季高考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

  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考试两部分)3个科目。其中,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单独组织,考生考两次,取两次成绩中较高的成绩作为有效成绩计入高考总分,2023年高考外语听力考试于2023年1月8日上午进行,两次听力考试间隔约20分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个科目,考生按规定选择其中3个科目参加考试。考生的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每科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按满分100分计入,等级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选报工作拟于2023年4月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为保障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录取和高校学籍注册工作,考生在高考报名之后,直到高校新生入学报到期间,不应更改姓名和身份证等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报名地县级招生,因考生更改姓名等信息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提交填报信息前,务必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各项填报信息准确无误,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完整。考生应规范上传本人报考照片,该照片经审核通过后将无法修改,并将生成高考电子档案存入考生档案,务必严肃对待。如考生违反上述要求,信息填报有误、造假或缺失,造成影响高考录取、高校学籍注册、个人档案存在问题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增强信息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密码的使用将贯穿高考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填报志愿、录取查询等整个招生过程。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密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盗用考生本人密码和帐户,不得干预考生高考报名、密码设置及志愿填报等过程。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特殊考生的资格申报与审核

  以下特殊考生须在网上信息填报时上传申报和证明材料并进行特殊资格审核,符合多项资格的可依次申报。

  (一)高考录取照顾考生申报与审核。

  申请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如下类别分别进行登记申报,2023年实际执行的具体照顾政策以届时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最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为准。仅参加单考单招[含保送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消防单招、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而不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的考生无须申请。

  考生应确保申报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全部真实准确,如因本人填报信息或提供材料不实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1.烈士子女考生。

  (1)申报。烈士子女可申请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烈士子女考生填写《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特殊考生登记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烈士子女登记表》),经就读学校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后,本人签字承诺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烈士子女登记表》、烈士证明或证书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县级招生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生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级招生,市级招生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申报。符合照顾条件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6,以下简称《登记表》),经就读学校和县级统战部门审核盖章后,本人签字承诺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登记表》、华侨或归侨或台湾省籍身份证明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县级招生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确保证明材料完整后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级招生,市级招生联合市级统战部门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类考生。

  符合照顾条件的此类考生,包括自主**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1)申报。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登记表》(见附件7,以下简称《退役军人登记表》),经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后,本人签字承诺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退役军人登记表》、退役证、自主**证明或立功证明。

  (2)资格审核。县级招生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生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级招生,市级招生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1)申报。考生应在网上填报信息时上传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的5A级青年志愿者证明。

  (2)资格审核。县级招生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市级招生,市级招生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以上4类特殊考生材料,如有上传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完整等问题,县级招生应主动联系考生核实或补充材料。审核完成后县级招生应上报一份,保留一份(至少保存一年),并将最终审核通过的考生提供的申报材料放入考生档案。上报工作安排如下:2023年3月31日前,市级招生将《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春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8)、《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夏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9)、《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夏季)少年班考生汇总表》(附件10)、各类申请享受高考照顾政策考生的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区分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上报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要认真研读填表说明,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首先按照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两大类进行分类,再按每大类殊考生小类分类,小类中按考生号排序。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地要认真清理,避免将其材料及数据误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制定告知办法并及时通知本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四级公示。中学和县级招生分别公示本校、本地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项目名称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市级招生对名单进行复审后进行第三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名单进行再次审查后,在其官网公示至2023年底。中学、县、市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5.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此类考生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

  6.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7.符合条件的司法警察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其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司法部门负责。

  8.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此类考生的特殊考生申请、审核与上报工作办法另文通知。

  (二)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与审核。

  残疾人考生网上报名时首先选择本人残疾类别(共8个类别,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考生选择其中1项),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码,然后选择是否申请提供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合理便利条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考生应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以下简称《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11表1),并上传提交本人《合理便利申请表》、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

  合理便利只在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进行网上申请,考生如需申请多项合理便利应完整勾选申请项目。考生申请的项目经审核通过后于考试中提供,未申请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将不予提供。申请春季高考合理便利的,将在春季高考知识考试中提供相应便利;申请夏季高考合理便利的,将在包含外语听力考试、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在内的夏季高考考试中提供。

  该工作具体办法按《山东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1)办理,各市招生要据此做好相关工作。

  (三)省外高中应届生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审核。

  具有我省户籍且学籍在省外普通高中的应届生报考夏季高考,在网上信息填报时应上传学籍所在省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中学籍证明,并上传高中学籍所在省份省级教育相关部门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证明或在我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的成绩证明。县级招生对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市级招生,由其进行复审和汇总,并于2023年3月1日前将《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夏季)省外高中应届生学考合格成绩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为等级考试选考科目依据。

  (四)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报与审核。

  1.符合条件考生申报。

  网上报名时,参加春季高考的应届毕业生,若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报考条件,应选择是否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按技能拔尖人才录取时,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成绩不计入总分)。

  选择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须填写《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见附件13,以下简称《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审查盖章后,本人签字承诺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与上报。

  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获技能大赛奖项的须交验获奖证书及应届毕业生证明;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的须交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劳模证件(同等荣誉称号必须是文件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

  县级招生对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生将《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市级招生,由其进行复审。市级招生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于2023年2月底前将《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附件14)及相关电子数据、《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材料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公示。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级招生公示本地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级招生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其官网公示至2023年底。县、市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六、组织管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各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市级招生和县级招生主要负责同志是报名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对于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保障安全,落实防疫要求。各地应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高考组考防疫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报名工作疫情防控方案。人员聚集的工作场所应按要求通风、消毒,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并做好相关人员健康监测、健康码、行程码核查和登记,特别是针对需要考生到现场的工作,各级招生要做实做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防疫工作到位。

  (三)周密安排,精心准备。各市招生负责所辖县级高考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根据本市实际制定高考报名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县级招生负责本区域内高考报名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学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要建立报名点,配备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所需设备材料;要妥善保管学生的各类报名材料,保存期至少一年。工作人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业务、身体健康的干部或教师。要提前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招生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进度安排、信息处理方法以及相关表格使用办法等。

  (四)明确标准,严格审核。市级招生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报名资格审查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县级招生负责具体实施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市级招生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市要加大对各类考生学籍审查力度,尤其要防止非应届毕业的高中段在校生和普通高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要加大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中等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的学籍、学历审查力度,严防不符合条件学生报名。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对非我省户籍考生,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要注重加强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对提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资格。

  (五)以考生为本,优化服务。各地要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邮箱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报名对象、时间、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内容,使考生应知尽知。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使考生充分知晓弄虚作假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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