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信息 2022-12-29 325
这一年,第二轮双一流名单公布
这一年,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
这一年,浙江宣布高考使用全国新高考I卷
小编总结了2022年十大“高考关键词”
接下来
让我们一起回望2022年关于高考的那些事
No.1 双一流名单公布
2月14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共有147所高校入选。新晋高校为:山西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湘潭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
与首轮名单相比,第二轮建设名单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将探索建立分类发展、分类支持、分类评价建设体系作为重点之一,引导建设高校切实把精力和重心聚焦有关领域、方向的创新与实质突破上,创造真正意义上的世界一流。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阶段的“双一流”,应当以学科为基础,引导高校在各自具特色的优势领域和方向上创建一流。因此,第二轮“双一流”更加强调各高校优势学科的创造性和探索性。
No.2 强基计划试点高校扩容
2022年是强基计划实施的第三年,与2021年相比,今年强基计划在招生对象、考试项目上变化不大,但在试点高校、招生专业、校考入围规则与及格线等方面有较大变化。
一是强基计划试点高校从36所扩大到39所,湖南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开启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二是新增交叉学科、优势学科,不局限于单纯基础学科,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领军人才也成为强基计划的重点培养对象;三是部分高校提高对数学单科成绩的要求;四是部分高校招生范围扩大;五是多所高校明确校考及格线;六是高校培养方案更加细化。
No.3 职教高考制度更加完善
12月21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
《意见》在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中指出,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由各地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中统筹安排。
从教育部的表态可以看出,职教高考被寄予厚望。建立省级统筹、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能有效改善学生通过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情况,成为上大学的另一条“赛道”。
No.4 第五批八省高考改革启动
6月,四川、陕西、河南、宁夏、内蒙古、云南、山西、青海8省区相继宣布启动新高考改革。这意味着,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8省区高考采用“3+1+2”的模式,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正式实施,新高考将于2025年落地。
其中,前三批14个省份(第一批为上海、浙江;第二批为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第三批为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的新高考已平稳落地。第四批7省区(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的新高考将于2024年落地。
截至目前,全国31省(市、自治区)除西藏和新疆外,已全部加入新高考阵营。这也意味着以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为主要方向的新高考体系基本形成。
No.5 上海高考延期
5月,上海市举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指出,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慎重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上海市秋季高考统考延期至7月7日至9日举行。与2020年全国高考延期至7月情况相似,本次上海延期是高考恢复40多年来第二次延期。
高考,是一件关系个人前途命运、国家人才选拔和社会公平公正的大事。上海高考延期,是出于对全体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考虑,是根据疫情和学情做出的审慎决定。
此外,延期一个月,也能够给考生留出一段在学校的备考适应期。更重要的是,上海从上个世纪开始,高考率先独立命题延续至今,上海高考延期,对上海考生完全不影响,也对全国没有影响。
No.6 浙江回归全国卷
10月2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相关通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23年起,浙江省高考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使用全国新高考I卷,2023年选考科目仍由浙江省自主命题。
根据国家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浙江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统一部署,浙江省自2020年秋季开始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2023年1月高三学生将参加首次高考选考。
据了解,此前新高考Ⅰ卷适用地区包括山东、河北、湖北、湖南、江苏、广东、福建(语数外)等。除新高考Ⅰ卷之外,使用全国卷的还有:全国甲卷,适用地区包括云南、四川、广西、贵州、西藏;全国乙卷,适用地区包括甘肃、青海、黑龙江、吉林、宁夏、新疆、内蒙古、陕西、安徽、山西、江西、河南;新高考ⅠⅠ卷,适用地区包括辽宁、海南、重庆。北京、天津、上海则是自主命题试卷。
No.7 治理校外培训
事关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教育部公开征求意见。11月24日,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共6章43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提高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法治化水平,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校外培训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教育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严格管控校外培训行为,是做好“双减”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减负政策,维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No.8 白名单赛事公布
9月3日,教育部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共有“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等44项竞赛进入名单。教育部强调: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和高考加分项目。
全国性竞赛活动,是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是以立德树人为目的,旨在挖掘学生特长爱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公益性教育活动,此项活动的开展,更多是为了提升学生个人的学习能力与综合素养。
因此,对于计划参加综合评价与强基计划招生的高中生来说,如果能够在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中的“五大学科竞赛”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虽不能直接高考加分,但能够向高校招生单位证明个人在某种学科上的突出优势,这更有利于个人在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
No.9 加强新农科建设
12月7日,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
《意见》从全面加强知农爱农教育、大力推进农林类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等十四个方面提出意见,明确强化学科交叉融合,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粮食安全、生态文明、智慧农业、营养与健康、乡村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紧缺专业;鼓励校地合作,探索推进涉农专业订单定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入学有编、毕业有岗”改革试点等。
此外,《意见》还在深入推动课程教学改革、不断强化教材建设和管理、建设高水平实践教学基地、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强化农科教协同育人、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创新评价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做了具体的部署。
No.10 高水平艺术团停招
根据教育部发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通知,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经教育部批准可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有53所,具体招收艺术项目及是否招收,由高校自主确定。如今,距离教育部要求的时间还有一年,一些高校陆续公布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政策,也有部分高校宣布提前停止招生。
如:中国人民大学从2023年起暂停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此外,中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已经从2022年起暂停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于2021年甚至更早就已停招。
更多招生咨询!请拨打热线:400-115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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