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3-04-25 450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生代码:5180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四)办学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学府路265号
(五)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务、招生、纪检、医务、保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三)坚持相关工作人员回避原则。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四)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四、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省教育考试院将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和更改。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已的登录帐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学院网站(www.scitc.com.cn)“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确定专业志愿,考生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并在网上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完成报名,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成功的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工作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2023年3月25日13:00-18: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雪峰校区
(三)考试内容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文化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对于专业的职业态度、职业认同感及服务意识等,总分200分。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文化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环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总分200分。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院(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专业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专业类别。对服从专业调剂未录取的上线考生,可根据总成绩择优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电子邮箱474610660@qq.com)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月31日-4月4日在学院招生**处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4月4日17:00前,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将放弃录取申请和身份证拍照发邮箱(474610660@qq.com)办理相关放弃录取申请手续。
考生被我院(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 、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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