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信息 2023-09-12 271
外省籍考生在符合高考报名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非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考生户籍、学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2020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本人须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单人迁入”)
(2)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其全家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2022年12月31日前迁入,且其父或母须在我省连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起缴时间必须是2023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须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随户籍同期转入我省,并从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简称“全家迁入”)
(3)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全家户籍未迁入我省,但其父或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聘)用;兴办第二、三产业及社会组织具有法人代表资格;被各类企业聘用)、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社保起缴时间必须是2021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须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从2021年9月30日前转入我省并从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学籍、考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随迁子女”)
(4)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连续就读小学、初中、高中的外省籍考生,不受户籍限制。(简称“小初高连读”)
(5)户籍、学籍、考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连续就读的考生,其父母符合国家和我省 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有关规定,高考报名前须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受年限限制。(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