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2023-10-25 297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旅游高等院校,是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院校、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高校、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雨露计划·职教扶贫”项目院校、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旅游资源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现有校舍20万余平方米, 8个教学单位20个专业,与90余家旅游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旅业需求,呈现出鲜明的旅游特色。
一、办学层次
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代码 | 招生人数 | 备注 |
1 | 园林技术 | 100 | ||
2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100 | ||
3 | 民族传统技艺 | 40 | ||
4 | 大数据技术与运用 | 350 | ||
5 | 空中乘务 | 200 |
三、报考条件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报名人员须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我市户籍;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职人员须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原则上由我市企业向我院提出集体报名需求。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其他事项:报考本次高职扩招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结合《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进行,考生在报名前应到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招生院校在考生报名时需核收《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考生号暂不填)
四、报名流程
考生于8月19日—9月13日(9:00-16:0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交)到学重庆旅游职业学院进行报名及资格面审,面审通过发放《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测试准考证》;9月27日—28日,针对本轮次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征集志愿。
10月14日—25日,针对2019年退役的军人开展报名及志愿填报;10月30日—31日,针对本轮次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征集志愿。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
2019年9月14日(2019年退役军人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测试准考证》来我院指定考场进行考试。具体时间与地点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网:http://www.cqvit.com。
时间自定、自行组织,可通过机考、校际联合、成绩互认等灵活有效的方式进行。
测试成绩由各院校自行组织评定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对成绩有疑义者可向所报考院校申请成绩复核。
六、考试科目
采取综合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方式,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素质、专业潜质、知识基础和身心素质四个方面,总分300分。
1.基本素质。主要考查学生理解力是否较高、思维是否清楚、语言表达是否明白而有逻辑、对社会热点问题是否关注、对生活是否有乐观向上的态度等。
2.专业潜质。主要考查学生对拟报专业是否有兴趣、是否具有在本专业学习理论与技能的能力、是否有本专业潜能或特长。
3.知识基础。主要考查学生的知识结构、知识面以及综合运用知识的潜质。
4.身心素质。主要考查学生是否具有健康的机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录取规则
1.学院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所有考生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2.取得人社部、教育部认可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高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3.预录取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授课形式
1.不脱产学习
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对于不能脱产的社会人员,单独组班,分类教学,工学交替。主要采用面授、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学院为考生搭建学分银行,实现学分认定、积累与转换,分阶段完成学业,满足社会人员个性化学习需求。
①对于相对集中的企业职工,拟采取送教上门形式,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在企业集中授课。其余时间采取线上学习、远程辅导、返校考试及答辩等形式。
②对于松散型的社会人员,拟采取在校内周末和节假日集中上课及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形式。
2.全脱产学习
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对于能够脱产学习的社会人员,单独组班,住校就读。
九、教学总课时及修业年限
社会人员的人才培养方案在课时与学分方面与普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每个专业总学分均为138学分。
学生的学业年限可适当放宽,学生可以根据我院学分制管理办法在3~6年内毕业。
十、学费标准
我院具体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执行。新生按照学年制学费预收,标准如下:
园林技术、烹调工艺与营养、民族传统技艺专业5000元/(年·人);大数据技术与运用专业6500元/(年·人)。
对需要住宿的学生,学校可提供宿舍,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十一、学籍管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体检要求
新生开学时拟对录取考生统一体检。考生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和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十三、证书发放
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奖、助、贷政策
学校承诺不会让任何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奖、勤、助、贷、困、补、免等助学体系完善,奖励、资助面达50%以上。
针对2019年的社会考生,学校设立专项资助及相应奖励政策。在读期间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创业项目资金支持,凡入驻学院众创空间一个项目享受项目培育经费30000元,成功申报一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支持项目经费5000元。
2.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和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00元、20000元、10000元,重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0000元、8000元、6000元,厅局(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000元、4000元、2000元。
3.对国家机构和行业协会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予以奖励,
获得园林绿化工程师、测量员、绿化工、花卉园艺师、园林施工员,园林工程师等资格证书的奖励2000元/项;
获得健康管理师、营养师、营养配餐师等专项职业技能证书(含重庆小面、重庆火锅)的奖2000元/项,获得中(西)式烹调师和面点师高级技师、技师、高级、中级、初级技术等级证书的分别奖10000元、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
获得工艺品雕刻师和陶艺师及陶艺工艺师高级、中级、初级等级证书的分别奖6000元、4000元、2000元,手工木工技能证书、印染人员技能证书、织造人员技能证书的分别奖2000元/项。
4.成功创业有实体门店且经营一年以上的奖励2000-10000元,成功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奖励2000-4000元/人。
5.专升本凭录取通知书奖励15000元。
其他奖学金、助学金等政策按国家、重庆市和我院有关政策执行。
退役军人(转业之后安置的退役军人,不享受学费减免)、建卡贫困户考生学费减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1号
邮政编码:409099
联系人:姚老师(手机:13996967555)、罗老师(手机:18680998191)、陈老师(手机:18680994011)、周老师(手机:18696993773)
咨询电话:(023)85086111,85086683 QQ:1551927351
学校网址:http://www.cqvit.com
十六、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旅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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