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 2020-10-19 391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1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简介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四川、贵州、甘肃、云南四省招生,是四川省首批省级文明校园、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学院位于国际旅游目的地、中国道教发源地——成都市大邑县,环抱在西岭雪山、花水湾温泉、青城山、都江堰等11个国家4A级以上景区。校园占地38.7万平方米,环境优雅、园林布局,传承公元前10世纪意大利半岛城市文明、凸显文艺复兴时期高雅艺术。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万余人,设有教育、医护、管理、信息、智能制造、对外合作6个二级学院和通识与体育、思想政治理论课2个教学部,开设学前教育、护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会计、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等33个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具有社会责任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专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执行院长、分管招生、教学的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招生办公室,学院办公室、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发展处、纪检监察处、安全保卫处、后勤处负责人任成员。全面领导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审定单独招生章程,制定考试办法、确定录取方案,及时处理在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就楼2-1),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报名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9800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类招生4300名,中职类招生5300名,特长类招生200名,特长类招生类别及项目见下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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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报名方式

  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

  2.报名方式: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统一报名。

  3.报名网址:http://www.sceea.cn

  4.志愿填报要求:每位考生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后按要求准确填写一所学校志愿,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确认,逾期不再补报和修改志愿。

  二、学校确认。

  1.时间: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

  2.确认方式:考生登录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单招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考生信息和专业志愿。

  3.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scwxzyxy.cn

  4.考生须认真填报1-2个专业志愿,检查无误后提交确认。

 

第六章 审核和收费

  一、审核:3月23日至3月27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考生须登录“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核对通过。

  二、缴费:单招考试费为130元(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在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系统网站上完成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第七章 考试手续的办理及相关材料

  一、考生应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如有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到校熟悉考场时到学院招就楼2-1说明情况,并办理补打手续。(注: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的相关信息)

  二、考生考试时必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三、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予以录取。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院免试录取。

  3.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单招考试。

  四、考生必须按时办理所有考试手续后,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

 

第八章 考核办法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综合考核办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

  2.考试时间:以省考试院另行公布的为准,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或我院官网的相关信息。

  3.考试对象:所有考生;

  4.考试内容及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总分300分;

  文化考试试卷由省统一命制,试卷分普高类和中职类,由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

  二、综合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对象:普通高中考生;

   (2)测试内容及分值:主要测试基础知识、专业意愿趋向、思维辨别能力、法律知识、国内外及社会热点、职业规划等相关内容,总分200分。

  2.专业知识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对象:中职类的所有考生;  

  (2)测试内容及分值:主要考察测试学生专业意愿趋向,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总分200分。

  3.特长生特长项目测试

  (1)考核对象:特长类的所有考生;

  (2)测试内容及分值:主要考核考生特长技能水平,总分200分。

  综合测试方案请关注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后期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阅读《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规定的事项;

   2.考生须严格遵守《四川文轩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守则》,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规定的物品、物件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其它任何物品、物件不得带入考场。

 

第九章 录取

  一、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考生。

  2.加大录取中职毕业生的力度。

  3.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划定最低控制线。

  4.所有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5.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类别计划。

  6.具备免试资格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7.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综合测试成绩的高低;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

  8.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综合测试成绩×70%”。

 

 

第十章  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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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相关规定及其他

  一、 相关规定

  1.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学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2.根据国家规定,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含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奖助学政策

  1.奖学金评定政策: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监督机制

  1.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2.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

  1.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我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3.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单独招生办公室: 028-88391708、028-88267208、028-69805888(咨询); 028—69805555(传真)

  申诉电话:028-69805010

  邮政编码:611330

  学院网址:http://www.scwxzyxy.cn

  学院地址: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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