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 2024-03-26 4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 以及教育部 有关规定、贯彻四川省 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 : 14674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 : 专科 ( 高职 )

办学类型 : 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 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学路 1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 严格实施招生 “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 高职单招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 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 ,研究制定学校 高职单招工作 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 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高职单招 录取工作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 录取工作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 一 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 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 进行录取 。

第十 二 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 四川省 确定的 高职单招 同分排序 规则进行 录取。

第十 三 条 录取专业时, 考生 所报 专业志愿 无法 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 四 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

第十五条 考生可在 4月10日17:00后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查询本人投档情况。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须在4月 12 日 12:00前到我校招生处现场递交退档申请书 。

第十六条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保送及免试生,且申请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 七 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 八 条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 十九 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 校 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 学校 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 二十 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学路 1号

邮政编码: 641300

 招生咨询 电话: 028-26597999、028-26095333

学校网址: http://www.sczest.cn

第 二 十 一 条    本章程由 学校招生处 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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