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贵州财经大学 发布时间:2024-08-05 11:09 阅读量:126
第一条 学校概述。贵州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学校承办有国家统计局与贵州省政府共办的大数据统计学院,有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坚持学科专业统筹协调发展,经过长期建设,形成了以经管学科为主体,以理工学科、文法学科为两翼,以教育学、社会学、艺术学、体育学、新闻传播学等为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4152010671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第二条 招生计划及分配。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考试院核准公布的为准。学校2023年无预留计划。
第三条 招生批次和专业。2023年贵州财经大学在贵州省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招生,省外本科批次或本科二批次招生。具体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一)贵州省本科一批次、省外本科批次或本科二批次
1.按大类招生,分流培养
(1)经济学类:含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等专业(经济学院)。
(2)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
(3)投资学:含金融工程、保险学等专业(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
(4)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工商管理学院)。
(5)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等专业(公共管理学院)。
(6)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管理科学、工程管理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7)地理科学类:含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8)法学类:含法学等专业,参加法学院大类分流(法学院)。
(9)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文学院)。
2.按专业招生,不参加大类分流
(1)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大数据统计学院)。
(2)经济统计学(大数据统计学院)。
(3)数字经济(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
(4)审计学(会计学院)。
(5)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学院)。
(6)教育学(公共管理学院)。
(7)农村区域发展(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8)统计学(数统学院)。
(9)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统学院)。
(10)金融数学(数统学院)。
(11)广告学(文学院)。
(12)网络与新媒体(文学院)。
(13)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贵州省本科二批次、省外本科批次或本科二批次
1.按大类招生,分流培养
(1)金融学类:含金融学等专业,参加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大类分流(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
(2)财务管理:含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会计学院)。
(3)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信息学院)。
2.按专业招生,不参加大类分流
(1)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学院)。
(2)酒店管理(工商管理学院)。
(3)商务英语(外语学院)。
(4)翻译(外语学院)。
(5)葡萄牙语(外语学院)。
3.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1)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与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合作)。
(2)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与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合作)。
(3)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与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合作)。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学院,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
(2)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学院,与美国马歇尔大学合作)。
5.“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1)会计学(国际学院)。
(2)市场营销(国际学院)。
(3)国际商务(国际学院)。
(三)艺术体育批次(按专业招生,不参加大类分流)
1.音乐学(艺术学院)。
2.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艺术学院)。
3.舞蹈学(艺术学院)。
4.环境设计(艺术学院)。
5.体育经济与管理(体育学院)。
第四条 新生报到地点
(一)东区(贵阳市花溪区花桐路<思杨路中段> )
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新生(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在贵州财经大学东区报到学习。
(二)西区(贵阳市花溪区花燕路)
大数据统计学院、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学院、信息学院、数统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国际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代康旅产业学院新生(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在贵州财经大学西区报到学习。
第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一)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为避免学业受影响,请高考时外语为其它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学院)两个专业:与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的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与马歇尔大学合作的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国际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市场营销、国际商务,以上八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大量专业课为英语或双语教学,高考时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就读,学业完成风险较大,请谨慎报考。
(二)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1.对外语单科成绩有相关要求的专业
报考商务英语、翻译、葡萄牙语专业的考试语种需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且须参加口试。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报考“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国际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50%以上(含50%)。
2.对数学单科成绩有相关要求的专业
报考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经济统计学、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数学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三)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指导意见》中第一、二部分疾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四)我校普通本科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分别采用不同的省内学校代码。填报有我校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仅在所填报的学校代码下所有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五)艺术类专业
1.考生须获得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2.音乐学、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舞蹈学、环境设计专业考生取得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般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厘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如进档考生身高未达到要求,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
(六)体育类专业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须参加生源地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设置的投档规则,对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录取规则录取。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二)除采取“3+3”和“3+1+2”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外,其余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三)录取批次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提前批次、一般本科录取投档线。
(四)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五)我校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平行投档)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依次录取。
(六)我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体检是否受限及综合素质进行排序。
(七)总分相同时,商务英语、翻译、葡萄牙语及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其他普通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八)在采取“3+3”和“3+1+2”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有选考“物理”科目要求的专业,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若数学和英语仍同分,优先录取物理单科成绩高的考生;选考“物理”和“思想政治”的专业,在总分、数学、英语、物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思想政治成绩高的考生;无选考科目要求的非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无选考科目要求的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九)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一)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十二)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十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 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一)我校本科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
(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
开设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1.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符合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位证书。
(1)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 (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Accountancy)。
(2)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财务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Finance)。
(3)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数字营销与电子商务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Digital Marketing and eCommerce)。
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位证书颁发条件:
(1)注册为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生,注册标准以开学后公布为准。
(2)英语语言能力标准
不需出国学习学生:托福网考61分(含)以上,或雅思6.0分(含)以上;多邻国(Duolingo)考试成绩需达到95分(含)以上。
需出国学习学生:以美国西密西 根大学当年公布的国际生语言能力要求为准。
(3)学术标准
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含)以上;专业单科成绩70分(含)以上,具体专业成绩要求见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学生培养方案。
(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贵州财经大学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开设专业: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1)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达到国外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四年进入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习,并符合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金融服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Arts in Financial Services)。
2.贵州财经大学与美国马歇尔大学合作举办电子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开设专业: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1)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达到国外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四年进入马歇尔大学学习,并符合马歇尔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美国马歇尔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四)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
开设专业: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市场营销(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国际商务(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
(1)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高年级可进入国外大学学习,并符合国外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详情参见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九条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第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处
咨询电话:0851-88575778
监督电话:0851-88675692
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https://zsw.g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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