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4-10-31 14:51 阅读量:43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2790 | |
三、校址 | 主校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学院路788号; | |
玉环校区: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经济开发区银湖大道。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
名称 | ||
证书 |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种类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与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招生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 学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使用的外语语种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招生”,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 |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 ||
(三)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
(四)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 ||
(五)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 ||
(六)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 ||
(七)学校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录取专业,即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 ||
(八)总分相同的考生,学校在招生录取中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没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参考外语、语文(文史类)或数学(理工类)、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国际经济与贸易和商务英语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 ||
(九)学校对美术类专业、高职提前招生和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转段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金融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 |
(二)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8000元/学年。 | ||
(三)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9000元/学年; | ||
(四)其它专业学费为6600元/学年。 | ||
住宿费标准 | 1200元/学年(寝室内未单独设立卫生间的,按住宿标准的80%收费)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等;学校有各类资助政策,包括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殊困难救助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发放新生救助大礼包,以帮助其完成学业。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13757686856。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招生网:http://zs.tzvtc.edu.cn | |
电话:0576-88656666、88660086、88660087 | ||
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tzzyjsxyzs) | ||
学校招生咨询QQ:800180636 | ||
十七、其他须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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