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24-11-01 152

一、院校全称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863
三、校址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东冠校区,杭州市滨江区园区中路16号。
四、层次 □  本科  R 专科
五、办学类型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R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R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名称
证书 我校培养的高职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大专)毕业证书。
种类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使用的外语语种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执行。
十二、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机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二、对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三、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执行考生所在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考生进档后,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四、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按《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核定的最新标准,非艺术类专业6000-66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10350/学年(各专业学费详见招生网)。
住宿费标准 新生统一入住6人间寝室,根据浙价费〔2016〕209号文件规定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若随机安排入住4人间寝室,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
十四、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校《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600-4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同时申请8000元国家奖学金或6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每年2700-45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及其它助学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715012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网址:https://zhaosheng.zjvaa.edu.cn/
招生电话:0571-87150116、87150181、87150089
传真:0571-87150079
电子邮箱:zjartzjb@sina.com
微信公众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53
十七、其他须知 被本校录取的新生要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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