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24-11-13 133
一、院校全称 |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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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
13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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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主校区地址: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高桥校区) 分校区地址:杭州建德梅城镇环城西路52号(严州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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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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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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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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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种类 |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由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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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一)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招生**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事务。 (三)学院成立以纪委办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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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二)招生**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的招生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三)学院确实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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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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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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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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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面向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录取。二段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三)面向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方式:实行分类别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四)除浙江省外,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我院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院确定录取分数线。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五)除浙江省外,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按照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 (六)我院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七)外语语种要求:无。(所有外语教学使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八)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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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收费标准 |
学费 标准 (以浙江省物价局备案公布为准) |
(一)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学年。 (二)模具设计与制造、市政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专业7500元/学年。 (三)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专业6900元/学年。 (四)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6600元/学年。 (五)工程造价、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连锁经营与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会展策划与管理、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6000元/学年。 (六)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80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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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一)高桥校区:1600元/学年。 (二)严州校区:12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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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学院设立“行知奖学金”及合作企业提供的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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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院纪委办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571-28287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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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一)学院网址:www.hzpt.edu.cn (二)招生网址:www.hzpt.edu.cn/zs (三)咨询电话:0571-28287180、88935118 (四)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邮编:311402)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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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一)录取通知书由院长签发。 (二)新生档案:被录取的新生,须凭我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我院。 (三)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录取到我院学前教育(师范)专业、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第一学年在严州校区就读,后两年在高桥校区就读。 (五)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按照《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执行。 (六)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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