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5-06-16 26
根据《四川省2025年高等职业学校面向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地址:
主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南园)、 2号(北园)
西 园: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玉龙北街21号
药学专业就读地点为主校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就读地点为西园。
(三)学历证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
符合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520301 |
药学 |
医药类 |
6380元/年 |
涉藏州县 |
2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5280元/年 |
涉藏州县 |
3 |
520301 |
药学 |
医药类 |
638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4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528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三)招生计划
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以下要求:
(1)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必须是药剂、中药、中药制药、制药技术应用、药品食品检验五个专业中的任意一个。
(2)报考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必须是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两个专业中的任意一个。
(3)因医药类专业的特殊性,凡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等色觉检查异常的考生不能被药学专业录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只可填报我校的1个专业志愿。报名条件中对中职专业的要求为药剂、中药、中药制药、制药技术应用、药品食品检验五个专业毕业的“9+3”中职毕业生默认为报考我校“药学”专业,中职专业为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两个专业毕业的“9+3”中职毕业生默认为报考我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5年3月25日8:00至3月27日17:00,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scctcm.edu.cn)公告栏提示登录报名信息填报页面,按网页提示逐步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报。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5年4月7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凡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资格自动失效。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共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药学专业 技能测试范围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 技能测试范围 |
1.药物剂型的分类 2.药剂卫生 3.药物制剂的基本操作 4.散剂和颗粒剂 5.片剂 6.胶囊剂 7.注射剂 8.液体 9.浸出制剂 10.药物制剂的稳定性 |
1.养老员护理技能 2.养老相关政策 3.养身康复技能 4.老年营养和膳食保健 5.常见老年病 |
采用笔试(填涂答题卡)的方式进行,100个单项选择题,总分150分。以技能测试大纲为命题范围。考试时长为90分钟。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25年4月10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南园仲景楼(第5教学楼)。
(五)纸质资料提交及考试手续办理
考生应于4月9日14:00-17:00到学校南校区按指示路牌到现场提交资格审查纸质资料及办理考试手续,现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出示身份证原件查验)。
2.《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或含有色觉检查项目结论的体检表原件)。
3.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中职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提交《四川省2025年“9+3”高职单招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130元/人报名考试费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能测试、德育、语文、数学成绩。
(二)其他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21日至4月25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拟安排在7月中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与其他有关高职院校不具可比性。
3.4月12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4月14日12:00前向学校教务处考务科进行查询(电话:0816-2389644),逾期不予受理。
4.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和《放弃录取申请》到学校招生**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放弃录取手续者视为接受本次录取。放弃拟录取产生的计划缺额不进行补录。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七、工作进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25日8:00至27日17:00 |
考生进入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及填报志愿 |
3月31日至4月7日 |
考生资格审查及公布省考试院审查合格的报名考生名单 |
4月9日14:00-17:00 |
考生到学校按指示路牌现场办理考试手续;申请免试录取考生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
4月10日9:00至18:00 |
考生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 |
4月12日 |
公布考生成绩;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复查(截止时间:4月14日12:00前)。 |
4月21日至4月25日 |
公示拟录取名单 |
4月25日后 |
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公示无异议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7月中旬 |
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学校的“9+3”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学校“9+3”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健全,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四)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招生、教学和纪检工作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部署和检查“9+3”高职单招各环节工作,集体研究决定“9+3”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招考分离、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监督机制的“四公开”。
(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9+3”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教职工,不安排参与“9+3”高职单招任何环节的工作。
九、其他事宜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
(三)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新生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组织进行“9+3”单独招生,也未以任何形式举办与“9+3”单独招生考试相关的辅导班、补习班。
(五)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处(南园综合楼107室)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 邮政编码:621000
招生咨询电话:0816-2394744 监督电话:0816-2385109
教务处电话:0816-2389644(成绩复查)
考生工作QQ群:262734121
学校官网:www.scctcm.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zs.scc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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