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5-08-06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层次:专科
第四条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合隆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合隆镇合隆居委会(合隆经济开发区)(省级)景苑路1号。
第二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1.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2.法律文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3.法律事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4.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5.戒毒矫治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6.司法信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7.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8.司法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9.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0.刑事执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1.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2.司法警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3.社区矫正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4.党务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5.体能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院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我院校内资助还设立校长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和校内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第八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外语课程的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吉林省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男女比例为9:1。
学院招收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省份,有特殊要求的,以生源省份的要求为准;没有特殊要求的,除吉林省外,原则上执行7:3的男女生比例。具体可查看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或学院对外公布的实际招生计划。
其余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院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还需符合以下标准
结合学院相关专业学生**实际,为与司法干警准入等相关考试相衔接,根据政 校招生面试体检标准,报考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22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未婚。此外,还应符合下列标准(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
(一)政治条件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党籍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