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4-07-25 2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至今培养高校医药卫生人才4万余人;在校全日制学生一万余人。
学校分两大校区,主校区位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校园环境优美,占地507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东校区位于奢香古镇,占地120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设立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技类、健康促进类五大专业群,8个教学系,20个专业。近年来,通过内培、外引等方式,打造了一支基础理论扎实、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优质师资队伍,现有专 教师433人,双师型教师197人,硕士、博士研究生教师95人(占专任教师的25.19%),市管专家1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1人;目前,教学设施设备先进,拥有基础医学、护理、健康与保健、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与技术、康复、影像、检验、眼视光、医疗器械、药学、中医中药等19个实验实训基地,设备总值达8114.9万元,各专业相关学科实训课开课率达100%;学校拥有两所附属医院,稳定的校外教学基地82个,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贵州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第135所,具有高、中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资格;中华职教社授予学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称号。
学校本着“立德树人、教学为主、学生至上”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设施设备建设为基础、专业建设为重点、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关键;以科研作为支撑、教学质量为根本,以加强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及办学质量。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4499
办学层次: 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 制:三年
学校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二、招生组织机构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颜 勇 杨永学
副组长:肖朝荣 黎 梅 王景舟 汤应洪 许 海
组 员:杨 岸 李大权 王 力 彭 垚 李 委 周树林 张 亭 陈中英
向 军 赵 永 薛永胜 范光忠 叶 茂 姚 刚 李士民
负责招生工作组织协调。下设招生办公室
主 任:黎 梅
副主任:杨 岸
成 员:李芝兰 李 广 张元平 李世会 沈成华 郭远靖 王一龙 童 阳
张 伟 聂 珊 赵雪艳
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实施。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汤应洪
组 员:尹慕贤 刘 影 李 牧 霍静静
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秋季计划招生3500人,招生专业有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口腔医学、护理、助产、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中药学、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中药生产与加工、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20个专业(招生人数及分专业计划详见2021年贵州省高考招生目录)。
四、录取原则
(1)遵照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文化考试的成绩,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实行按志愿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时,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内。
(3)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中药生产与加工及药品经营与管理不受限制)。
(4)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省招省考试院有关照顾政策管理办法执行。
(5)特殊专业录取: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高男性≥1.66米以上,女性≥1.56米以上;体重在标准体重&p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