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5-07-01 27
为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4152014499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制:三年
学校地址:
主校区:贵州省毕节市高新区双山职教城文馨大道1号
东校区: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九驿街道
学校简介: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分两个校区,主校区占地512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二期拟建10万平方米;东校区占地120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00余人,专 教师600余人,双师型教师40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150人,省级千层次人才1人,市管专家2人,市级拔尖人才4人。现有八个教学系,设立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技类、健康促进类五大专业群,23个专业。教学设施设备先进,拥有省级以上实训基地7个,实验实训室288间,实验实训设备仪器9981台(套),实验实训设备仪器值11615.73万元。学校各专业相关学科实训课开课率达100%;学校拥有两所附属医院,稳定的校外实训、实习等教学基地110个。具有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批准的社会评价机构,开展初、中、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获民政部门授予“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称号。
学校本着“立德树人、教学为主、学生至上”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设施设备建设为基础、专业建设为重点、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关键;以科研作为支撑、教学质量为根本,以加强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及办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以书记、校长为双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和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生**指导处,分管领导为主任,招就处处长为副主任,负责招生工作的各项日常工作。
学校纪委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三、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地的专业目录为准,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25年贵州省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主校区招生专业有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护理(口腔护理、中医护理、母婴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东校区招生专业有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四、录取原则
1.遵循志愿、分数优先,一次性投档原则,即高考总分高的考生先于总分较低的考生被投档,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检索,一旦满足条件即被投档,后续志愿不再检索。考生档案在同一批次中只能被投档一次,若因考生身体等其他因素未被录取,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2.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内。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填报多个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并投档。
3.高考考生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药品质量与安全、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及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不受限制)。
4.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院最新专业目录为准。
5.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省招省考试院有关照顾政策管理办法执行。
6.特殊专业录取:报考护理专业及护理相应方向专业的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建议身高男性≥1.66米以上,女性≥1.56米以上;体重在标准体重&plu